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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东平湖(旧县乡王古店段)生态防护林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08-02 22:2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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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东平县东平湖(旧县乡王古店段)生态防护林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东平县旧县乡人民政府 地址:东平县旧县乡驻地 联系方式:0538-2645363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华城国际广场B1座写字楼五楼东区(泰安市岱阳大街东首路南) 联系方式:0538-8230818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平县东平湖(旧县乡王古店段)生态防护林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923202002000168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东平县东平湖(旧县乡王古店段)生态防护林建设项目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8.928704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3日8时30分至2020年8月7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不再要求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点击查看→附件下载)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交易信息入库:0538-6288136,山东CA认证:0531-88038619。 4.售价:0 五、公告期限:2020年8月3日 至 2020年8月10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25日15时0分至2020年8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第三开标厅(泰安市东平县汇河街北200米利民大厦三层(东平公安局新大楼北侧)),逾期递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第三开标厅(泰安市东平县汇河街北200米利民大厦三层(东平公安局新大楼北侧)),逾期递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圣静 联系方式:0538-823081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平县东平湖(旧县乡王古店段)生态防护林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平县东平湖(旧县乡王古店段)生态防护林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411444 信息来源: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2 22:2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来源:东平县旧县乡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东平县 防护林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县乡 上一篇: 普宁市财政局普宁市财政局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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