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贵州商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8-25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贵州商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BJJZ-ZC20021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
- 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6,190,000(元)
- 最高限价:4,48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0年度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 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和承诺函;(材料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承诺函为原件并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19年7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 特殊资格要求: /
- 时间:2020-08-05 09:00:00至 2020-08-11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
- 方式: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
- 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8-05 09:00:00至2020-08-23 17: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 开户单位名称: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 开户账号:0109001400000182
- 截止时间: 2020-08-25 09:3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 时间: 2020-08-25 09:30:00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两年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贵州商学院
- 项目联系人:崔老师
- 地 址:贵阳市白云区二十六大道一号
- 联系方式:0851-84613483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余工
-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国际财富中心E栋13楼3-4号
- 联系方式:13123610506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余工
- 电 话:13123610506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附件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贵州商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贵州商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439610
信息来源: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3 15:0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
来源:贵州商学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贵州 商学院 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
上一篇: 定兴县医院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