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组号
包组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建设期
服务期
包组一
丰顺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及电商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5,500,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包组二
站点可视化管理体系、农村产品品牌营销体系及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项目建设
¥2,000,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项目验收成功之日起三年内。
包组三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2,000,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④ 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报价,但应对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⑤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资格审查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④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04 日至 2020 年 08 月 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一号楼210-212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2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一号楼210-21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① 招标文件发售表。
【备注:①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到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丰顺县科工商务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城南开发区中兴三路123号
联系方式:0753-6688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沙子陇路中合财富广场1#办公楼211号
联系方式:0753-2388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3-238802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及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03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丰顺县2019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编号:GDZQ20200723)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丰顺县2019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编号:GDZQ20200723)的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449986
信息来源: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3 18:03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来源:丰顺县科工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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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丰顺县 项目 招标公告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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