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份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岩土专业或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中应具有水工环地质等相关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等级证书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4 日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60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602号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购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提交“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及以下资料,无误后即可领购: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
②如有委托,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报名供应商所在单位近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
1)所有领购的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2)领购时供应商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3)领购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陆丰市东海大道市政府旁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5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泰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602号
联系方式:0660-8915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660-891560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泰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03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陆丰市自然资源局陆丰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陆丰市自然资源局陆丰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456441
信息来源:广东泰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3 19:35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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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陆丰市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地质灾害 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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