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揭西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25 日
14 点
45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222-202007-193-0011
项目名称:揭西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预算金额:21,515,000
最高限价(如有):21515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揭西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要求、《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1
“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服务第一标段
69311宗数
5816210.00
2
“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服务第二标段
63674宗数
5905930.00
3
“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服务第三标段
59872宗数
5211530.00
4
“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服务第四标段
55319宗数
4581315.00
备注
(1)最终提供的成果资料需符合自然资源部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的规范要求,如中标后有新的政策和规范,在招标时未列明的,中标人需按照新修订的标准提供成果。以上各项成果资料分别以纸质和电子光盘的形式提交,电子光盘应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录所有成果内容的电子文件。
(2)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第四标段要开展全域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无论是否符合登记发证条件,全部都要完成“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
(3)本项目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
(4)第一标段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5)第二标段推荐除了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外,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6)第三标段推荐除了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外,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7)第四标段推荐除了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和第三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外,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8)如供应商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则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必须单独制作并单独密封包装。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分支机构的,必须提供总公司或省一级公司的书面授权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5、本项目四个标段的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乙级以上的测绘资质证书,且资质范围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
6、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响应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分支机构的,必须提供总公司或省一级公司的书面授权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5、本项目四个标段的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乙级以上的测绘资质证书,且资质范围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
6、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响应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5 日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25 日 14 点 45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河婆街道温泉二横路1号
联系方式:0663-5536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联系方式:0663-8212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663-821217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04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揭西县自然资源局揭西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揭西县自然资源局揭西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512277
信息来源: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4 10:45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揭西县 项目 不动产 招标公告 房地
上一篇:
北京工商大学人才培养质量建设—智慧教学一体化平台建设(一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