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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CG2020GKZB044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10座乡镇直管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设备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江苏项目

时间:2020-08-04 17:4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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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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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受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就其所需的10座乡镇直管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10座乡镇直管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设备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26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CG2020GKZB044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10座乡镇直管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设备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65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650万元, 超出最高采购限额为无效投标。

相关预算采购明细如下:

序号


垃圾中转站名称


渗滤液设备(T/D)


预算经费(万元)


渗滤液沉淀池、下水管网改造和电力增容预算(万元)


小计 (万元)



1


汊河中转站


3


45


20


65



2


汊河扬子津路中转站


3


45


20


65



3


汊河邗江路中转站


3


45


20


65



4


杨寿中转站


3


45


20


65



5


方巷黄珏中转站


3


45


20


65



6


方巷扬菱路中转站


3


45


20


65



7


公道中转站


3


45


20


65



8


甘泉中转站


3


45


20


65



9


槐泗中转站


3


45


20


65



10


杨庙中转站


3


45


20


65



合计


650万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10套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分别安装于10个乡镇垃圾中转站。

(2)施工改造10座垃圾中转站的渗滤液沉淀池、下水管网、供电增容。投标人需经过实地勘查,提供各中转站渗滤液沉淀池和下水管网的施工方案。渗滤液池需安装水满自动报警装置。

(3)投标人负责免费运行和设备保养2年,并提供2年内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排水样合格检测报告。

(4)安装于地面以上的渗滤液处理要设置景观外形,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6、合同履行期限:自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详见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26日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上述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8月26日 上午8:4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6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0年8月26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4、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35号邗江人防大楼4楼第五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集中勘察:有

投标人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8:30—9:30,携带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勘察,并向采购人领取现场勘察确认书。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业务科(维扬路友好医院向北500米,路西)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电话:0514—80820626

4、供应商须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主体信息。注册登记地址及流程: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主体库信息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发出时间:2020年8月3日

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要求将投标确认函原件送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外地供应商可快递,快递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35号,邗江人防大楼5楼,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采购科。收件人:蒋媛媛,联系电话:0514-82882970)

6、所有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网址:http://www.hj.gov.cn/hjzfcg/index.shtml),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hj.gov.cn/hjzfcg/index.shtml

7、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及缴纳相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hj.gov.cn/hjzfcg/index.shtml)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用此政策。

8、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本次开标仅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名参加。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交易中心场内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交易中心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进场后的供应商应直达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3)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如有其他需求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与交易中心联系。

9、欢迎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吴静波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维扬路桐园西

联系方式:0514-87367307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联系人:蒋媛媛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35号邗江人防大楼5楼采购科

联系方式:0514-82882970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2020年8月3日

招标文件及保证金缴纳要求下载:

(定)10座乡镇直管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设备项目.docx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doc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HJCG2020GKZB044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10座乡镇直管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设备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HJCG2020GKZB044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10座乡镇直管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设备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536667
信息来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8月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4 17:4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来源: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邗江   垃圾   扬州市   项目   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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