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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2020年度体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海南项目 |
时间:2020-08-04 20: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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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MS-202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2020年度体检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2020年度体检项目 (二)项目编号:HNMS-202001 (三)采购用途:工作需要 (四)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2020年度体检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项目预算及分包:¥4299600.00元。其中A包预算金额为:¥1565800.00元;B包预算金额为:¥1171300.00元;C包预算金额为:¥705000.00元;D包预算金额为:¥397100.00元;E包预算金额为:¥286800.00元;F包预算金额为:¥173600.00元。本项目在结算时以最终实际参加体检人员数量结算费用。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完成体检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完成体检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连续3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五)投标人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公告报名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如查询结果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公告报名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如查询结果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5日 至 2020年08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9号 联系方式:程先生0898-68567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27号财富公寓12层A-1201房 联系方式:覃工13317743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 0898-6856768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2020年度体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2020年度体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海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544610 信息来源:海南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4 20:1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海口市 项目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招标公告 上一篇: 连江县鲤鱼山中学综合楼、实验楼家具、体育教学器材、空调、电教及教学仪器类等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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