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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平台运营企业比选项目公开比选公告北京项目 |
时间:2020-08-05 15: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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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0-2040NF020820 项目名称: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平台运营企业比选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平台运营企业比选项目1项。 1.对接文化文物单位,完善合作方案,形成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文创产品开发工作。 2.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IP授权管理体系,形成开放的市场合作机制,聚集设计开发、生产制作、营销推广等领域优质企业,全面提升文创产品开发运营的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 3.组织专业力量,为文化文物单位提供确权、维权等服务,对以授权标的为基础创造的新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品牌,与文化文物单位协商,确定权利归属。 4.搭建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销售平台,通过在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在文化文物单位创设样板间、利用城市公共空间等方式拓展销售渠道,营造良好消费体验。加强统筹设计,强化品牌意识,打造品牌体系,提升文创产品附加值和影响力。 合同履行期限:平台运营企业因绩效考核“不合格”而退出,或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承担平台运营职责的,授权终止、协议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优先采购。 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5日 至 2020年08月0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1室。 方式:投标人须同时在我公司网站(www.bjzb.com)完成免费注册,以便进行后续投标活动。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同时在我公司网站(www.bjzb.com)完成免费注册,以便进行后续投标活动。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1号楼 联系方式:朱老师 010-55569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71号 联系方式:胡家俊、白辰 010-84046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家俊、白辰 电 话: 010-8404663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平台运营企业比选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平台运营企业比选项目公开比选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613036 信息来源: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5 15:0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北京市 宣传部 中国共产党 产品开发 文物 上一篇: 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办事处夏阳街道广场文化周周演活动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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