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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八一学校南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时间:2020-08-06 10:4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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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2756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北京市八一学校 发布关于:北京市八一学校南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的信息
来源:北京市八一学校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北京市八一学校南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幢4层11-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ZGF200377

项目名称:北京市八一学校南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9.64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64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名称:北京市八一学校南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一批

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壹学年(12个月):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这不太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由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6日  至 2020年08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幢4层11-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幢4层11-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资料不齐不予办理相关业务。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八一学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二十九号        

联系方式:毛主任010-58839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1幢4层11-1号            

联系方式:王经理88454060-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  88454060-814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北京市八一学校南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市八一学校南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685016
信息来源: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6 10:4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来源:北京市八一学校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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