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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高新区前端监控点位建设项目(二次)的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时间:2020-08-07 11: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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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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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高新区前端监控点位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31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060206222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高新区前端监控点位建设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140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为有效发挥视频监控网在打击犯罪、治安防范、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全市所有道路、道路交叉口、快速路出入口等路网架构,结合各级重点单位、要害部门、关系国计民生的生活设施和居民住宅小区等数据信息,进一步优化视频监控网建设顶层设计,逐步建成涵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体系,搭建一个整合全网视频资源、提供全行业视频共享和支撑服务的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共享平台,建立一个标准统一、运行规范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体系,实现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按需联通、视频资源有效整合,切实满足政府职能部门、行业条线、企业单位、社会公众视频应用需求,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工作目标。本次招标为连云港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高新区前端监控点位建设项目(二次)

本项目共建设高清摄像机756台,包括200W高空球机15台,400W结构化球88台,400W结构化某机465台,900W环保卡警74台,900W环保卡口93台, 360度全景球机2台等,人脸半球14台等。同时建设电子围栏设备3套。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 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取得满足本项目建设传输链路资源授权)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有效期内),或者项目所在地(市级)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4日18:00:00止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方法登录。进行“信息录入”,选择下载交易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开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何工18452501766,张工18505182641)

售价:0元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放弃说明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或传真:lygszfcgzx@qq.com/0518-85868256);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接收时间:2020年8月31日9:30:00

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10:00:00

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接收人: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31日10:00:00

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参数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投标收取的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圆整¥11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等信息。

户 名: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7006000010149136377

联系电话:0518-85868269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420室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36号

联系方式:王绪建 15861238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429室

联系方式:刘康 0518-858682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绪建

电话: 15861238599

八、CA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00—12:00:00;15:00:00—18:00: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CA办理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 联系电话:18005133017

九、防疫要求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人,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需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询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3、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十、其他说明事项

1、投标人中标后应无条件接受公安内部审计部门延伸审计,违反廉政规定将列入各级公安机关政府采购黑名单。

2、2020年8月17日9点30分,请具有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携带保密承诺函(承诺在此期间了解到的与项目相关信息不向第三方透漏,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前往连云港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拷贝建设点位清单。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8月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关于连云港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高新区前端监控点位建设项目(二次)的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关于连云港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高新区前端监控点位建设项目(二次)的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776822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官方发布时间:8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7 11: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来源:连云港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连云港市   项目   高新区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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