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沙街六所新办幼儿园教学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汇景大道378号2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3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5-202007-114300-0065
项目名称:南沙街六所新办幼儿园教学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60,000
最高限价(如有):186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南沙街六所新办幼儿园教学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62台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南沙街六所新办幼儿园教学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单位数量为1家。在南沙区南沙街六所新办幼儿园进行教学一体机安装调试等任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提供培训服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提供培训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部授权;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至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10 日至 2020 年 08 月 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汇景大道378号2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3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汇景大道378号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进港路办事处大楼
联系方式:020-84683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番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汇景大道350号南区5座1梯201
联系方式:020-39938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020-3993898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番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0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南沙街六所新办幼儿园教学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南沙街六所新办幼儿园教学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778609
信息来源:广州番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7 13:17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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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南沙 项目 广州市 招标公告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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