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且合法有效;
3、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6、2017、2018年的“净利润(或转入事业基金)”均大于0。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或审计报告(事业单位)复印件);
5、投标人具有与本服务项目相适应的人员(①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副高级职称或以上职称;②专业技术人员两名,具有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
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在近五年未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④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服务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⑤投标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提供相应说明或证明资料,其中, 1)至4)项需提供承诺函;第5项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查询内容为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本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6)项需提供有投标人名称的网页截图。否则相应条件不予认定。
7、与招标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凡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提供相应说明或证明资料)。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审查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8、 本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0、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已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授权人以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10 日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梅龙西路芭缇大厦6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0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梅龙西路芭缇大厦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州市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梅州市南门水务大厦
联系方式:0753-2211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海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
联系方式:020-38036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0-3803623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海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0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梅州市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环保验收调查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梅州市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环保验收调查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6793062
信息来源:广东海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07 17:01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来源:梅州市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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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大埔 工程 梅州市 广东省 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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