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湄潭县天城镇优质稻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加工厂设备采购(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网址 http://220.197.200.182:88/ZYHY/)购买并下载(未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后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9-01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湄潭县天城镇优质稻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加工厂设备采购(2)
- 项目编号: MC-Z-2020011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01
- 采购主要内容: 农用机械设备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1,200,000(元)
- 最高限价:1,20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除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需满足如下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2)提交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代理人还须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法人签章的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时间:2020-08-11 09:00:00至 2020-08-20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登录(网址 http://220.197.200.182:88/ZYHY/)购买并下载(未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后登录)。
- 方式: 登录(网址 http://220.197.200.182:88/ZYHY/)购买并下载(未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后登录)。
-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8-11 09:00:00至2020-09-01 10: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登录网址 http://220.197.200.182:88/ZYHY/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在网上报名后获取保证金缴纳账户,投标人通过其在交易中心登记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该账户(包括电汇、网银和转账),转账时须在备注栏填写下载招标文件页面的随机码(未填写随机码挥着随机码填写错误的,系统将无法识别),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状态。
- 开户单位名称: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 开户账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 截止时间: 2020-09-01 10:0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中心917开标室
- 时间: 2020-09-01 10:00:00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湄潭县天城镇人民政府
- 项目联系人:曾杰
- 地 址:湄潭县
- 联系方式:18385068886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湄潭县采购中心
- 联 系 人:姚丹
- 地 址:湄潭县中国茶城
- 联系方式:0851-24226170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曾杰
- 电 话:18385068886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附件
湄潭县采购中心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湄潭县天城镇优质稻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加工厂设备采购(2)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湄潭县天城镇优质稻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加工厂设备采购(2)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028828
信息来源:湄潭县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8月1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0 10: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来源:湄潭县天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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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湄潭县 建设项目 产业基地 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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