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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
时间:2020-08-10 11:5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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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C2020-G1-50007-GXGJ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材料(根据所投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类中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0日 至 2020年08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7楼财务室 方式:获取时间内,供应商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到获取地点购买。【邮购文件的,需于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邮寄或传真到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请注明拟投标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信息。】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在开标当天见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LED显示屏指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 元。(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财务室电话:0777-2558902) 开户名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务服务中心分社 银行账号:20298994252000826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灵山县人民政府网(www.gxls.gov.cn)、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jy.qinzhou.gov.cn/gxqzzbw)。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办钟秀路1号 联系方式: 李大益 0777-6218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7楼 联系方式:苏工0771-4915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电 话: 0771-491559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灵山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灵山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034243 信息来源: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0 11:5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灵山县人民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灵山县 项目 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 设备采购 上一篇: 邢台市信都区教育局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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