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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车辆租赁、会计服务、印刷服务专业机构选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8-11 08: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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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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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车辆租赁、会计服务、印刷服务专业机构选择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RH2020054(CG01)

项目名称: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车辆租赁、会计服务、印刷服务专业机构选择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车辆租赁、会计服务、印刷服务专业机构选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车辆租赁、会计服务、印刷服务专业机构选择项目;

2.项目编号:JSRH2020054(CG01);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4.入围服务家数:通过本次公开招标,每标段各入围3家,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承诺入围单位一定能获得招标人的服务项目)。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三个标段。

标段一:车辆租赁服务;标段二:会计服务;标段三:印刷服务。

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7.服务地点: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需方指定)。

8.服务范围: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车辆租赁、会计服务、印刷服务专业机构选择项目。其中标段一车辆规格:大众迈腾,凯美瑞,别克GL8商务。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标段一: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配备专职驾驶人员,驾驶人员的驾驶证符合所驾车型。

标段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同时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标段三:投标人须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4、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5、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7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标段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标段二: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标段三:《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类似业绩至少一项。(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7日,每日9时0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9月1日9时00分。

六、开标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七、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陈红                                                                                                                                                          

电  话:0431-805758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0431-80546028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标段一: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配备专职驾驶人员,驾驶人员的驾驶证符合所驾车型。标段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同时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标段三:投标人须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4、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类似业绩至少一项。5、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1日  至 2020年08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方式:自行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陈红 0431-80575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05室            

联系方式:崔女士 0431-80546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红

电 话:  0431-8057581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车辆租赁、会计服务、印刷服务专业机构选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车辆租赁、会计服务、印刷服务专业机构选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105581
信息来源: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1 08:0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来源: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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