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易县中医医院新院址医疗配套及附属项目施工河北项目

时间:2020-08-11 10:2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402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易县中医医院 发布关于:易县中医医院新院址医疗配套及附属项目施工河北项目的信息
来源:易县中医医院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gb2312" ><meta name=ProgId content=Word.Document ><meta name=Gener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4" ><meta name=Origin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4" ><body style="tab-interval:21pt;text-justify-trim:punctuation;">

项目概况

在原有建设基础上增设手术室净化、实验室、射线保护、供应室等医疗配套设施、电力、污水处理、路面硬化、绿化等附属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九安招标"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DHZ-2020-0706

项目名称:易县中医医院新院址医疗配套及附属项目施工

预算金额:56095736.21

最高限价(如有):56095736.21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6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 须具有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资质成员均须具备);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并出具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及2020年近三个月(4、5、6月或5、6、7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5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在有效期内)。注:可登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ebei.gov.cn/chaxunfuwu/202001/t20200115_284667.html),查询本企业进冀信息。企业点击“详情”后,可将该页面截图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在有效期内)。6 具备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后取得相关资质的单位,无需提供2019年度审计报告,需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0日至2020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安招标"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其它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易县中医医院

    址:易县

联系方式:13832270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保定汇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朝阳西路76号

联系方式:15383226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红岩

话:1538322681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易县中医医院新院址医疗配套及附属项目施工
十环招标网标题:易县中医医院新院址医疗配套及附属项目施工河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116044
信息来源:保定汇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1 10:2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易县中医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易县   项目   附属   中医医院   标签

上一篇: 福安市公共交通公司村村通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易县中医医院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