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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广河县为民办实事高层建筑消防器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
时间:2020-08-11 19: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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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广河县为民办实事高层建筑消防器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河县消防救援大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http://ggzyjy.linxia.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8-27 09:2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C 2020-353 项目名称:广河县为民办实事高层建筑消防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05.7336(万元) 最高限价:105.7336(万元) 采购需求: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火灾应急器材箱 套 300 带安装 2 救生缓降装置 套 300 带安装 3 微型消防站调度指挥终端 套 16 带安装 4 逃生气垫 套 16 带安装 5 微型消防站 套 2 带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安装至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8-08至2020-08-14,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http://ggzyjy.linxia.gov.cn)。 方式: 1、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http://ggzyjy.linxia.gov.cn)。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8日至8月14日(每日00:00-24:00)。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08-27 09:20 地点: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http://ggzyjy.linxia.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河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广河县2号 统办楼 联系方式:13909306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坤洲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光华东路19-1号 联系方式:0930-6223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波 电 话:1390930663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广河县为民办实事高层建筑消防器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广河县为民办实事高层建筑消防器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145032 信息来源:甘肃坤洲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1 19:0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来源:广河县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广河县 项目 消防器材 为民 上一篇: 临沧市临翔区中医医院玉龙社区卫生服务站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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