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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经纶中学集团信息化运维服务陈经纶中学集团信息化运维服务 第2包 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
时间:2020-08-13 14:3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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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陈经纶中学集团信息化运维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层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9-0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CG_20_1498 项目名称:陈经纶中学集团信息化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1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陈经纶中学集团信息化运维服务 第2包 项目监理:监控、督导和评价项目建设参与者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本工程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通过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勤奋而谨慎的工作,力求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的实现,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注:依照《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京信息办[2002]67号文)第六条之规定,本市实行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和监理分离制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信息系统工程的承建;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单位不应参与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投标人及与其有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不一致时,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2、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8-14 至 2020-08-20 ,每天上午0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层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方式: 潜在投标人在朝阳区政府采购交易平台(203.86.53.107)进行主体注册,并按照操作提示关注招标项目及下载招标文件,如不按照提示操作将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 购买标书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6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9-0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花园中路6号院1号楼(朝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朝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陈经纶中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38号 联系方式:韩静,010-85636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联系方式:高冬冬,13911917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冬冬 电 话: 1391191711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陈经纶中学集团信息化运维服务陈经纶中学集团信息化运维服务 第2包 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陈经纶中学集团信息化运维服务陈经纶中学集团信息化运维服务 第2包 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302448 信息来源: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3 14:3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北京市陈经纶中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学 项目 集团 陈经纶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平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属慰问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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