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为东莞市石碣镇公办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 适用于A、C包: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适用于B包: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13 日至 2020 年 08 月 2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A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建议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或投标人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以便核对投标人名称及相关信息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03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A51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各供应商在入库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2)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由其主体获取招标文件,其客体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注册入库。
3)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平台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办事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在项目开标前自行完成以上供应商注册及建档工作,否则因投标人未完成注册和建档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后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石碣镇教育管理中心
地址:东莞市石碣镇新城区百花南路32号
联系方式:0769-86360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5楼A501室
联系方式:0769-22331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769-8663922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13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莞市石碣镇教育管理中心东莞市石碣镇公办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莞市石碣镇教育管理中心东莞市石碣镇公办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312280
信息来源: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3 17:28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东莞市石碣镇教育管理中心
------------------------------------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东莞市 石碣镇 管理中心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商贸流通业监测分析--消费市场大数据分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