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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利津县盐窝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08-13 17:5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2020年利津县盐窝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利津县盐窝镇人民政府 地址:利津县盐窝镇政府驻地(利津县盐窝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5554625971(利津县盐窝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金正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县(区)运河路379号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12幢208室 联系方式:15263866525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利津县盐窝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522202002000202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施工 1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报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四)投标人须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五)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六)经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0.995538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14日8时30分至2020年8月20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利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4日8时30分至2020年8月20日17时30分进入利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231:85/ljsite/)或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dyweb/)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进行注册报名。注: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dyweb/)查看“办事指南”查看“企业信息库注册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及“办理CA证书所需资料”,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南楼)一楼大厅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从网上报名。 4.售价:0 五、公告期限:2020年8月14日 至 2020年8月20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10日8时0分至2020年9月1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政务服务中心(利二路津七路交叉口西北角)三楼第三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1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政务服务中心(利二路津七路交叉口西北角)三楼第三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光玲 联系方式:15263866525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2020年利津县盐窝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2020年利津县盐窝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315997 信息来源:金正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3 17:5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利津县盐窝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农田 年利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高标准 上一篇: 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街道办事处大学路办事处河南工程学院家属院整治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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