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仁怀市水资源强监管创新试点县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9-04 11: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仁怀市水资源强监管创新试点县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BLZBCG2020021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5200000000027584001
- 采购主要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强化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提升取水计量监管能力、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加强取水许可日常监管、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管、严格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建立重点监管取水口名录和台账等,并建立水资源强监管管理信息系统和数字化节水管理平台及相关服务工作。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1,600,000(元)
- 最高限价:1,60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0年任意一个人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特殊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
- 时间:2020-08-14 00:00:00至 2020-08-21 23:59:5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
- 方式: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
- 售价: 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8-14 00:00:00至2020-09-04 11: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以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商基本银行账户支付至投标保证金账户(具体操作方式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办事指南)
- 开户单位名称: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 开户账号:0109001400000182
- 截止时间: 2020-09-04 11:0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 时间: 2020-09-04 11:00:00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仁怀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至项目验收通过为止。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仁怀市水务局
- 项目联系人:唐科长
- 地 址:仁怀市
- 联系方式:0851-22286127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令狐荣强
-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栋23楼
- 联系方式:13087838786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唐科长
- 电 话:0851-22286127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附件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仁怀市水资源强监管创新试点县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仁怀市水资源强监管创新试点县建设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370887
信息来源: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4 09:3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来源:仁怀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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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仁怀市 水资源 建设项目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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