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class="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项目概况 四川音乐学院音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3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201202072187 项目名称 四川音乐学院音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6000000.00 最高限价 第一包165万元;第二包114万元;第三包84万元;第四包135万元;第五包102万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31日到2020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方式: 现场获取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电话联系028-84469198),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公章(鲜章),同时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查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需同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2、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仅需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身份证原件)。 售价: 15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3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SCZC304919_20200002; 2.监督: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5927; 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4.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20000元为准。)。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6.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音乐学院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生路6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老师;联系电话:028-85490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啸;联系电话:028-84469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028-8446919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四川音乐学院音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四川音乐学院音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四川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379074
信息来源: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4 11:5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来源:四川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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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四川 音乐学院 项目 招标采购 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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