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组号
包组内容
(项目内容)
承检类别/服务
预算控制数
(人民币)
服务期
包一
选择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抽样检验承检机构
生产环节生产企业的所有食品、食品添加剂
生产环节的保健食品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抽检的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
600000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
包二
选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抽样检验承检机构
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所有食品、食品添加剂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抽检的生产企业的食品
440000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
备注: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的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漏,任何只对子包其中一部分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投标的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项目采购预算数为采购人部门预算控制数,待区人大审议通过采购人部门预算后,以区财政局批复数为准,采购人不对此预算作承诺。如出现因本项目部门预算未获批复等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废标的,采购人不对此作承诺,投标人应注意此风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到由此带来的各种风险,并自行承担此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供应商可以就所有子包进行报价,也可以就其中一个子包进行报价,但必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只对子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或环境保护或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供应商或其实验室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验检测能力需包含食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15 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详见第六点说明。
方式: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上购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后,在本条款规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售后不退。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0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温馨提示:供应商须按规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
注:①购买标书的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站首页: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网上购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网上购标后,自行在网上购标订单里下载电子发票及电子招标文件,在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微信支付(建议选择微信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注:投标保证金不要汇入此账户)。注: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②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包。
③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④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⑤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692-209C04420375。
⑥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兴泰路59号
联系方式:020-84643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1房
联系方式:020-66341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到gdmeetc5@126.com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电话:020-66341984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14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食品生产和化妆品生产、销售环节抽样检验承检机构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食品生产和化妆品生产、销售环节抽样检验承检机构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388815
信息来源: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4 14:39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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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番禺 项目 广州市 监督管理局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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