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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临时单位副食品采购中心樟树临时单位副食品采购中心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江西项目

时间:2020-08-15 09:4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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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5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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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樟树临时单位副食品采购中心副食品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67号建筑设计院一楼右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Y-2020-011

项目名称:樟树临时单位副食品采购中心副食品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指标


品目预算金额(万元)


预算金额(万元)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1


1-1


畜类


1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95


5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约三个月。


招标人指定地点



1-2


蛋类


10



1-3


禽类


50



1-4


果蔬类


190



1-5


冻品类


75



1-6


干货及调味品(含饮品等其他类)


25



1-7


豆制品


10



1-8


水产品


4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约三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均可能成 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 人)2)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2.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2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 需提供此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2.3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上 开户许可证。 2.4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 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5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 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 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7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 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 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若投标人能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 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若投标人无法开具无 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自 拟)。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外资、台资与合资企业投标。 6)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 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5日  至 2020年08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67号建筑设计院一楼右侧

方式: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67号建筑设计院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2)投标人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含采购、交通、运输)、检测费用、验收、劳务、管理、劳保、维护、保险、利润、税款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与需求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并配合需求单位做好人员政审工作;

6)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表述之处按照采购中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采购中心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未详细表述之处按照国家和江西省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若上述均未详细表述之处,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投标人须考虑此项进行合理报价;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格式自拟):中标后5日内需组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职人员、办公场地、配送场地(场所内应配有安全监控)、食品检验设备(配备农残检测设备、廋肉精检测设备、食品重金属检测设备)、50-150平米冷库、至少具备保鲜功能的中型及以上箱式货车3部配送车辆(配送辆应配有监控),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注:中标后,招标人要对投标人的该项承诺进行实地考察踏勘,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函中有出入,缺一项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以此类推)若3项以上为重大不相符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资格,由下一名进行递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樟树市临时单位副食品采购中心     

地址:江西省樟树市        

联系方式:贾涛言 17750313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卓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樟树市杏佛路67号建筑设计院一楼            

联系方式:彭艳欢15179505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艳欢

电 话:  1517950585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樟树市临时单位副食品采购中心樟树临时单位副食品采购中心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樟树市临时单位副食品采购中心樟树临时单位副食品采购中心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江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457205
信息来源:江西卓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5 09:4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樟树市临时单位副食品采购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樟树   副食品   樟树市   采购中心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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