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T160S推土机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29号金信大厦A座1404-1405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0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00-202007-170-0013
项目名称:T160S推土机
预算金额:1,170,000
最高限价(如有):117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推土机
2、标的数量:2辆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推土机2辆
2、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70,000.00元,最高限价包括车身价、运输装卸费用、调试、检测验收、培训、质保期保障等费用(不包括财产险、路桥费等用户使用后产生的费用),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4、质保期:提供1年或2000工作小时的保修期(以先到为准)。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在接到采购人货物交货通知的15个日历天内货物必须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等工作。经采购人对标的物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办理完成车辆交接手续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②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①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②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18 日至 2020 年 8 月 2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29号金信大厦A座1404-1405号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0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29号金信大厦A座1404-140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雷打石
联系方式:0754-82534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22层
联系方式:020-83630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754-87229021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1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汕头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推土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汕头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推土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630031
信息来源: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7 09:45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来源:汕头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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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汕头市 项目 推土机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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