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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市永兴事务管理局-三沙市永兴岛办公一区、二区、公用住房(1号楼、2号楼、3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 |
时间:2020-08-17 16:2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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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投标邀请
三沙市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三沙市永兴事务管理局(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 三沙市永兴岛办公一区、二区、公用住房(1号楼、2号楼、3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三沙市永兴岛办公一区、二区、公用住房(1号楼、2号楼、3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SSZC2020-014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1664.4438万元整 /3年(554.8146万元/年) 4.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1 物业服务 1项
5.服务期限:以月为单位签订合同,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年度为单位签订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出现合同约定终止、解除情形的,服务期限自动终止。(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6.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三沙市永兴岛 7.付款方式:按要求每月支付(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截图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和保证金金额 1.免费下载标书时间和获取随机保证金账号时间:2020年07月10日19:00—2020年07月17日17:30(工作时间) 2.下载标书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3.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四、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提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31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地址):三沙市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2号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五、公告发布媒介 1.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网(http://zw.hainan.gov.cn/ggzy/)。 2.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2020年07月10日19:00—2020年7月17日17:30(北京时间)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和支持监狱企业和政府采购政策。 八、其他:项目免费获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代理服务费用。 九、注意事项 投标人必须及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网(http://zw.hainan.gov.cn/ggzy/)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议用IE11或搜狗浏览器)进行注册并备案通过,在公告期限内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同时获取保证金账号。 十、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三沙市永兴事务管理局 地 址: 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 项目联系人:符姗姗 /18789079361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三沙市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 联 系 人:符晓晴/ 6686029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三沙市永兴事务管理局-三沙市永兴岛办公一区、二区、公用住房(1号楼、2号楼、3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三沙市永兴事务管理局-三沙市永兴岛办公一区、二区、公用住房(1号楼、2号楼、3号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654328 信息来源:三沙市招标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8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7 16:2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来源:三沙市永兴事务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永兴 沙市 一区 招标公告 二区 上一篇: 105中学办学条件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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