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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道路养护车、后装式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08-17 16:2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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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郓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道路养护车、后装式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郓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郓城县东门街北段33号(郓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30-6511397(郓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县(区)东城三亚商城3号楼号30室 联系方式:18053079299 二、采购项目名称:郓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道路养护车、后装式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72520200200005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道路养护车 3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本项目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5)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注:本项目兼投兼中 48.000000 B 后装式垃圾压缩车 1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本项目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5)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注:本项目兼投兼中 30.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18日9时0分至2020年8月24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郓城东溪路(御水苑10-3-103室) 3.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执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开户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④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4.售价:300元/投标单位(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20年8月18日 至 2020年8月24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9日9时0分至2020年9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郓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郓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昊 联系方式:18053079299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郓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道路养护车、后装式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郓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道路养护车、后装式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654378 信息来源: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7 16:2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来源:郓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垃圾 郓城县 项目 环境卫生 上一篇: 安阳市文峰区光华路办事处文峰环球楼等10个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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