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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宏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美林水厂工艺提升设备采购与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时间:2020-08-18 11:5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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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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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宏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福建省宏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美林水厂工艺提升设备采购与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XHNA2034

项目名称:福建省宏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美林水厂工艺提升设备采购与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福建省宏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美林水厂工艺提升设备采购与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福建省宏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美林水厂工艺提升设备采购与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7 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 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 b1 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 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8日  至 2020年08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至 2020 年 8 月 25 日17:30时,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易招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南安市交通大厦4楼(郑成功雕像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宏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美林水厂工艺提升设备采购与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建省宏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福建省宏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美林水厂工艺提升设备采购与服务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 采购编号:QZXHNA2034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宏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美林水厂工艺提升设备采购与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详见“福建省宏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美林水厂工艺提升设备采购与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2400000.00);凡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条件: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7 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 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 b1 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 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8  18 日至 2020  8  25 日17:30时,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易招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  9  11  08:30 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 2020  9  11  08:30 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南安市交通大厦4楼(郑成功雕像旁)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福建省宏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95-86387820

 

十三、监督人及项目联系人

监督人: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小郭

联系方法:0595-86398466

  • 采购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电子邮箱:ZXH266@163.com        

传    真:0595-22157253

十五、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959015443103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行号:308397326015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以便核对。

(3)投标保证金须于 2020  9  10 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捌仟整(¥48000.00);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用途、招标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采购解释权及招标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8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宏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南安市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5-86387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楼            

联系方式:小康,0595-22112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康

电 话:  0295-2211206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宏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美林水厂工艺提升设备采购与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宏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美林水厂工艺提升设备采购与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729033
信息来源: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8 11:5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来源:福建省宏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采购   泉州市   项目   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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