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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农村污水排放(18屯)项目材料采购项目黑龙江项目 |
时间:2020-08-18 19: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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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方正县农村污水排放(18屯)项目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299号西城红场B座17层172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9月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C[2020]0079/RZ[2020]0035 项目名称:方正县农村污水排放(18屯)项目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7871500.00元 最高限价:同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预算金额 1 污水排放材料 用于1211户 1、110pvc:国标……; 2、110PE波纹管:国标……; 3、200PE:国标……; 4、300PE:国标……; 5、检查井:混凝土预制件……; …… 7871500.00 更多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完成后90日内交付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供应商需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8月18日至 2020年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融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299号西城红场B座17层1720室) 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凭帐号密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者请于2020年8月18日至 2020年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融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299号西城红场B座17层1720室)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9月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融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299号西城红场B座17层172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方正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方正县财政局205室 联系方式: 0451-57116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融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299号西城红场B座17层 联系方式:0451-51501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451-5150160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方正县农村污水排放(18屯)项目材料采购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题:方正县农村污水排放(18屯)项目材料采购项目黑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792042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融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8 19:1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来源:方正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方正县 污水 农村 上一篇: 东莞市清溪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441900-20-202008-2021007-0010】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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