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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教育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营养配餐企业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8-19 11:5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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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6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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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春新区教育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教育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营养配餐企业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C2020S315(S0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教育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营养配餐企业定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新区教育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营养配餐企业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教育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营养配餐企业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RC2020S315(S01);政府采购审批编号:XQZC2020-052

1.2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教育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营养配餐企业定点采购项目

1.3项目地点:长春新区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1.4采购需求:为新区公办学校师生提供营养配餐服务(具备在学校加工、半成品配送至学校二次加工等相关服务及营养餐成品配送),详见招标文件

1.5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3年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集体用餐配送,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

2.3投标供应商须为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为“A”级且具有处理集体性突发事件承担能力的餐饮服务配送企业,同时具备在学校加工、半成品配送至学校二次加工的能力;

2.4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5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2.6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3.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2.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 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08月20日至 2020年08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3.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0日至 2020年08月2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鲜章)和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4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新区政务大厅2楼开标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0年08月20日至 2020年08月2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教育局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0431-81337030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系方式:0431-85112321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馨妍

电 话:0431-85112321-806

7.4监督部门

名    称: 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电    话: 0431-81335709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之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3.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0日  至 2020年08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方式:现场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大厅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教育局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431-81337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馨妍;联系电话:0431-85112321-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431-8511232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新区教育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营养配餐企业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新区教育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营养配餐企业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811849
信息来源: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1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19 11:5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来源:长春新区教育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幼儿园   长春   项目   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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