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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顺义区国展预留地剩余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评估)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时间:2020-08-20 08:4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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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7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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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顺义区国展预留地剩余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评估)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顺平辅路181第二栋三层3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2020-129

项目名称:顺义区国展预留地剩余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评估)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花梨坎村

2、项目概况:顺义区国展预留地剩余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包括一个地块,东至规划裕东路,南至规划安华街,西至M15号线国展站土地一级开发A地块,北至M15号线国展站土地一级开发A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69公顷(约25.42亩),评估工作量以最终实际情况为准。

3、招标范围:本工程涉及的评估服务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自动迁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时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单位须具备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拟参加本次工程投标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评估项目业绩,具备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在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3)项目经理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投标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0日  至 2020年08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顺平辅路181第二栋三层3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顺平辅路181第二栋三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9、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投标人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复印件;

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联系方式:周工 010-64560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路181号            

联系方式:刘工 010-60418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10-6041850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顺义区国展预留地剩余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评估)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顺义区国展预留地剩余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评估)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885604
信息来源: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0 08:4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顺义区   顺义   城乡建设   北京市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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