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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莘县观城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08-20 21:0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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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莘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莘县观城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莘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莘县通运路10号(莘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635-7127815(莘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县(区)卫育北路36号临街楼3楼 联系方式:19906350510 二、采购项目名称:莘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莘县观城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2220200200015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2020年莘县观城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机井配套及节水管道工程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投标人不可兼投。 300.781551 B 2020年莘县观城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泥路、桥涵、植树工程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投标人不可兼投。 240.195304 C 2020年莘县观城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电力工程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需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其以上和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承装类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投标人不可兼投。 158.991308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21日9时0分至2020年8月27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http://www.lcsggzyjy.cn/lcweb/)(磋商文件格式为.lczf)。 4.售价:0 五、公告期限:2020年8月21日 至 2020年8月27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22日8时30分至2020年9月2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2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敏 联系方式:19906350510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莘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莘县观城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莘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莘县观城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968405 信息来源:山东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0 21:0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莘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莘县 农田 项目建设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粤北人民医院采购全自动分血工作站等设备项目(项目编号:0724-2001D20N3650)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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