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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联合工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辽宁项目 |
时间:2020-08-21 13:3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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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KG0101011920200003 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联合工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YKG0101011920200003 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联合工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检测项目 最高限价:76000元 项目需求: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联合工房-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编制、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符合验收报告编制条件30日内提交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符合验收报告编制条件30日内提交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1日 至 2020年08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东方新城11楼)进行现场领取文件或发送邮件至lnjbgs@126.com领取招标文件(邮件中需标明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料的原件扫描件),邮件发送上述邮箱后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领取招标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注:现场领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邮件领取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太和北街1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或投诉。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烟草专卖局网站。 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东方新城11楼 联系方式: 王克勤0417-6127333-333 邮箱地址: lnjbgs@126.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江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51880100014093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太和北街14号 联系方式:王学鹏 0417-2945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东方新城11楼 联系方式:王克勤0417-612733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克勤 电 话: 0417-6127333-33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联合工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联合工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辽宁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990483 信息来源: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1 13:3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来源:辽宁省烟草公司营口市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营口市 辽宁省 项目 工房 公司 上一篇: 从江县2020年坝区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农机械设备采购)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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