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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医院关于电子票据硬件设备及网闸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8-21 14: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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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J-DF-HWZB-20200807 项目名称:东丰县医院关于电子票据硬件设备及网闸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东丰县医院关于电子票据硬件设备及网闸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ZJGJ-DF-HWZB-20200807 东丰县医院关于电子票据硬件设备及网闸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丰县广场路29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J-DF-HWZB-20200807 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200702]-0113号 项目名称:东丰县医院关于电子票据硬件设备及网闸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电子票据硬件设备及网闸,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签订合同15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 3.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供应商如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00分到16时00分 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丰县广场路291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近6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及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起止时间)、近6个月完税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信息的截图、在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以上证明材料为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丰县广场路291号)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开标室(东丰县药业大街2648号,县住建局南侧老民政府局办公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名称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丰支行,账户: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丰分公司;账号:22050163703809557777;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同时发布。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疫情期间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要求:请各交易主体佩戴口罩由交易中心正门进入,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吉祥码”扫码工作后,到达开标区。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参加开标的投标人限派1至2名代表提交投标文件。 (2)疫情期间实时关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通知,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丰县医院 地址:东丰县医院 联系方式:18243777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丰县广场路291号 联系方式:13943727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阳 电话:1394372757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5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87号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3.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3供应商如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6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4日 至 2020年08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丰县广场路291号) 方式:东丰县广场路291号购买招标文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开标室(东丰县药业大街2648号,县住建局南侧老民政府局办公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丰县医院 地址:东丰县医院 联系方式:刘强18243777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丰县广场路291号 联系方式:崔阳13943727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阳 电 话: 1394372757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丰县医院关于电子票据硬件设备及网闸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丰县医院关于电子票据硬件设备及网闸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993669 信息来源: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1 14:3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东丰县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医院 采购 东丰县 项目 票据 上一篇: 黔东南州工业学校(黔东南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含结算审计)报告编制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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