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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建设项目检测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8-21 15:4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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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BLB2020- CG53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建设项目检测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建设项目检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SBLB2020- CG53 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建设项目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楼11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9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0-179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建设项目检测; 招标范围:明泽学校全过程检测,主要含见证取样、建筑节能、主体结构、钢结构、装饰材料、环境检测、桩基础等检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系数:100%; 合同履行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综合类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1.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1.3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7年至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近一年2019年全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4具有近一年2019年全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外省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 1.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8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1.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1.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1.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楼1109室;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需提交以下证件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2020年5月1日-2020年7月31日)开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局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或有验证真伪二维码的打印件); (5)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7年至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7)具有近一年(2019年全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8)具有近一年(2019年全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专用票据);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2017年-2019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截图证明; (1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12)外省企业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备案网上截图。 投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须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jlsblb@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并与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合格,未确认或因未注明联系方式导致无法确认的,投标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及“加盖公章(鲜章)的报名资料复印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9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APP”视频会议方式或现场开标方式,选择视频会议的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视频会议,如未及时参加视频会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文件以邮寄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 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派一名投标代表参加本次会议。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0431-89280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方式:0431-8168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青 电 话:0431-81685832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邮编:130022 合同履行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一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一室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4日 至 2020年08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楼1109室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0431-89280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方式:杨青 0431-8168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青 电 话: 0431-8168583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建设项目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建设项目检测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7997228 信息来源: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1 15:4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 建设工程 管理中心 上一篇: 怀安县养兔基地兔笼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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