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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梅县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Ⅴ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时间:2020-08-21 17: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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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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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梅州市梅县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大新路广州花园A3栋35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9 15 15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21-202008-01001-0027

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Ⅴ

预算金额:6,825,173.93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新建成的市政道路和广场的清扫保洁、垃圾收运、洒水降尘等环卫作业工作;2、高铁西站一座公厕卫生保洁;3、高铁西站一座垃圾中转站管理;4、城区六座人行天桥保洁、抹洗。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⑤《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季度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内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8  24 日至 2020 8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大新路广州花园A3栋35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9 15 15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大新路广州花园A3栋3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温馨提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宪梓南路3号

   联系方式:0753-2587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大新路广州花园A3栋35号

   联系方式:0753-2569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0753-2569981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及附件

 

 

发布人: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21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梅县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Ⅴ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梅县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Ⅴ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002606
信息来源: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1 17:1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梅县   梅州市   建设局   城乡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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