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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梦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党红色旅游景区项目(一期)[下党党的作风建设教育实践基地夜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时间:2020-08-21 21:2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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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下党红色旅游景区项目(一期)[下党党的作风建设教育实践基地夜景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GK-[2020]-027

项目名称:下党红色旅游景区项目(一期)[下党党的作风建设教育实践基地夜景工程]

预算金额:152.3016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2.301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合同包预估总金额(货币单位:元)


具体要求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下党红色旅游景区项目(一期)[下党党的作风建设教育实践基地夜景工程]


1项


1523016.9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0460



 

 

注:

  1. 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合同总价应包含:税费、技术服务费、设备运输费、装卸费、进出场费及转场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约定之工作任务的一切成本与费用。

3、投标人第三章各品目的清单格式进行分项报价未按规定进行分项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者可按有关文件、规定或单位的实力自行确定投标策略。

4、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5、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的服务商(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若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B、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的证明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E、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投标人需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其总公司需具有本项要求的资质证书)。(4)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其总公司需具有本项要求的资质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6)投标人须承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15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违约或因违约被驱逐、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有涉及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投标人须对此项作专项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人。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完整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资格证明文件有标记“复印无效”等字眼的,需将原件胶装至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4日  至 2020年08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4日起至2020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潜在投标人持以下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填写附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和招标文件电子档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购买费专户、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账        号:13701010010033689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梦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东区阳光水岸一层5号商铺        

联系方式:小许/19959332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联系方式:小胡 0593-2951696/17305932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许

电 话:  1995933262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寿宁县梦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党红色旅游景区项目(一期)[下党党的作风建设教育实践基地夜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寿宁县梦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党红色旅游景区项目(一期)[下党党的作风建设教育实践基地夜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054820
信息来源: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2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1 21:2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来源:寿宁县梦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寿宁县   项目   开发有限公司   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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