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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人民政府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施工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08-22 18: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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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人民政府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施工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 联系方式:0535-693528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烟台市市莱山区县(区)观海大厦B座号五楼 联系方式:0535-6955368 二、采购项目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人民政府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施工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698202002000253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农村道路及广场基础设施整治工程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70.000000 B 农村墙体整治工程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0.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23日8时30分至2020年8月28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78号2号楼601室) 3.方式: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登陆后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注册报名并向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报名联系人:赵慧莹,联系方式:0535-6955368。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五、公告期限:2020年8月23日 至 2020年8月31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15日8时30分至2020年9月1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1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5-695536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人民政府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施工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人民政府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施工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152591 信息来源: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2 18:1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来源: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烟台 人居 潮水 招标公告 上一篇: 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吴江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项目的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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