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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白桥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户表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08-22 15:1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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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商河县白桥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户表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商河县白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商河县白桥镇常丰街11号 联系方式:0531-8470001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商河县中润时代商务中心9层 联系方式:0531-58192231 二、采购项目名称:商河县白桥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户表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126202002000375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商河县白桥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户表改造工程项目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鲁财采【2016】34号文件《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各投标人需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省外投标单位需查询当地的“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查询投标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30.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23日9时0分至2020年8月28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商河县中润时代商务中心9层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采购公告”栏目中,对应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并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按顺序排列加盖公章(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发送至69901530@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备案确认。原件扫描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B证;5.信用记录查询截图;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备注:报名时间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关于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信息更正内容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及时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不再单独告知。 4.售价:0 五、公告期限:2020年8月23日 至 2020年8月31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11日8时30分至2020年9月1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河县金国瑞商务酒店五楼第二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1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河县金国瑞商务酒店五楼第二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渠澎涛 联系方式:0531-58192231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节能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商河县白桥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户表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商河县白桥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户表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155606 信息来源: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2 15:1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来源:商河县白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商河县 招标公告 城乡 改造工程 桥镇 上一篇: 闽侯县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盆底肌康复治疗仪(生物刺激反馈仪)、肌电生物反馈仪(生物刺激反馈评估仪)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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