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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汪清林业局管护房建设巡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8-24 09:0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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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Y2020-CG043 项目名称:吉林省汪清林业局管护房建设巡护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标段划分 服务地点 采购范围 质量要求 1 吉林省汪清林业局管护房建设巡护车采购项目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巡护车6辆,基本配置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供应商负责将车辆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并保证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但接受同一品牌不同型号产品来投标视为有效投标;制造厂商可以直接投标(如制造厂商已用自身名义参加投标,则不得另行委托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除提供自身企业信息和资料外,还需提供货物生产制造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所需要的证明信息和资料并加盖厂商投标专用有效印章原件。(2)供应商营业范围内具有与本次招标销售车辆的业务范围,需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近年(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4日 至 2020年08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内容 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汪清林业局 地 址:汪清镇东振路14号 联系方式:0433-8834847 联 系 人:马卫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 联系方式:0433-8316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平 电话:0433-831652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汪清林业局 地址:汪清镇东振路14号 联系方式:马卫权0433-88348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 联系方式:李平0433-8316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平 电 话: 0433-831652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吉林省汪清林业局管护房建设巡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吉林省汪清林业局管护房建设巡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233010 信息来源: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4 09:0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来源:吉林省汪清林业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林业局 吉林省 项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石家庄市桥西外国语小学计算机教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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