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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机关门诊部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时间:2020-08-24 09:1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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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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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莆田市机关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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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FRZB[GK]2020-001-1

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万元)


规格型号

技术指标


服务地点



1


1-1


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类采购


3年


24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备国内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完整的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B、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C、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果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的需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D、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E、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3)、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参加政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6)、投标人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药品GMP证书》复印件。(7)、投标人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须提供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批文复印件。 (8)、投标人须提供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投标人中药配方颗粒在福建省临床试用的批复复印件。(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名单内所有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5日  至 2020年09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含电子档),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



账    号:3500 1636 5070 5252 5965



保证金收退手续


联 系 人:张海量



电    话:1815907666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机关门诊部     

地址:福建省 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方式:陈科长13860905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            

联系方式:张海量1815907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量

电 话:  1815907666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莆田市机关门诊部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莆田市机关门诊部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福建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234823
信息来源: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4 09:1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来源:莆田市机关门诊部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采购   门诊部   莆田市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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