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①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及桥梁隧道专项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需提供附表)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⑤《资格文件声明函》原件。现场办理投标登记。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2020 年 9 月 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方式:现场登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15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登记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3.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http://www.gzgxgw.com/)网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裕海路5号
联系方式:020-81600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联系方式:020-8553082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小姐
电话:1562629623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24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2020-2022年度监督抽检试验检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2020-2022年度监督抽检试验检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236607
信息来源: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4 10:18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来源:广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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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交通 广州市 监督站 工程质量 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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