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人民政府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向海村及生态移民群众养殖安置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8-24 10:5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810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发布关于: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人民政府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向海村及生态移民群众养殖安置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的信息
来源: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向海村及生态移民群众养殖安置区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95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YB-2020-001

项目名称: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向海村及生态移民群众养殖安置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2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8.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向海村及生态移民群众养殖安置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SYB-202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向海村及生态移民群众养殖安置区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人民政府。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向海村及生态移民群众养殖安置区建设项目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向海村及生态移民群众养殖安置区建设项目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122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37.6万元,设备购置费40万元,安装工程费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3万元,基本预备费58.1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项目占地130465.04平方米,养殖肉牛660头,肉羊2500只。新建牛舍18栋、新建羊舍20栋、管护房38个、办公室3个,水井房3个、饲料库3个、厕所3个、污粪处理池3座、消毒池3座、无害化处理窖3座及厂区配套设施等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牛舍位于向海乡直所在地姜文奶站的南舍、羊舍位于姜文奶站东南两公里处。

2.3 计划工期:2020年9月20日至2020年10月30日(以实际签合同为准)。

2.4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情况。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审计报告)。

3.4  2017-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有效业绩不少于一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3.8外阜投标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持有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营业执照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相同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盖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誉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95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6日9时00分 ,地点为通榆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保证金 :100000.00元整(提交方式请见招标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通榆县        

邮编:       137200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436-458808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誉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958号   

邮编:        130000                 

联系人:      申女士                 

电话:      0431-80531830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9月20日至2020年10月30日(以实际签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招标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5日  至 2020年08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958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持有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营业执照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相同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盖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誉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95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通榆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按招标文件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通榆县        

联系方式:李女士0436-4588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誉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958号            

联系方式:申爽0431-80531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爽

电 话:  0431-8053183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人民政府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向海村及生态移民群众养殖安置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人民政府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向海村及生态移民群众养殖安置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238461
信息来源:吉林省誉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4 10:5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来源: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蒙古族   通榆县   向海   建设项目   民政

上一篇: 黔东南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与共享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公告贵州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