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时间:2020-08-24 10:3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814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关于: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云南项目的信息
来源: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body>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9-1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PHQ-2020-C212

项目名称: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321.6

最高限价(万元):321.6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2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本项目生产或供应、实施能力,具有良好信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之列的产品,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投车辆技术参数须与国家工信部公告车辆参数吻合,并保证上牌。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阐述的产品参数与检测报告或国家工信部公告的参数不符,投标人将为此承担虚假应标的相应法律责任。9.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8-24 10:00至2020-08-31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9-1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nul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鹤庆县云鹤镇云兴路

联系方式:0872-4122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村三社

联系方式:0872-2196671、15288157645、18687297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872-412255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238499
信息来源: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4 10:3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鹤庆县   项目   专业技术   用车

上一篇: 群星1号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