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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线工程(金鹿大街-江城大路)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8-24 12:0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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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8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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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东丰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线工程(金鹿大街-江城大路)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HJZB2020-082429-ZC

项目名称:东丰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线工程(金鹿大街-江城大路)

预算金额:194.77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东丰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线工程(金鹿大街-江城大路)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LYHJZB2020-082429-ZC

1.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X【20200817】-0173号

1.3项目名称:东丰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线工程(金鹿大街-江城大路)

1.4.预算金额:194.7736万元。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7项目概况:铺设污水管线约241米。  

1.8项目地点:东丰县金鹿大街-江城大路。   

1.9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1月20日,共计60日历天。

1.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入吉企业需按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执行,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2.7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8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20年9月14日9时00分至2020年9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2020年9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3地点: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4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5疫情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要求:请各交易主体佩戴口罩到达开标区,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及登记工作后进入会场。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参加开标的投标人限派1至2名代表提交投标文件。

6.6根据辽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相关要求,吉林省外投标人要详细阅读《关于加强现阶段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的通知》(http://ggzy.liaoyuan.gov.cn/zwgk/001002/20200422/946e161f-5ce6-424b-9b24-08617f6a72f9.html)。

6.7投标人要详细阅读《关于加强发热和疫区返(来)辽人员管理的通告》 (http://ggzy.liaoyuan.gov.cn/zwgk/001001/20200512/c0e813d1-120a-41ba-946d-e687c00d7859.html)。

6.8疫情期间实时关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通知,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丰县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院内

联系方式:0437-6317091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中康街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联系方式:0437-3116563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连

联系电话:18304376689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1月20日,共计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5日  至 2020年08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丰县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院内        

联系方式:张文恒0437-6317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联系方式:段连0437-3116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连

电 话:  0437-311656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丰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线工程(金鹿大街-江城大路)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丰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线工程(金鹿大街-江城大路)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247415
信息来源: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4 12:0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东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东丰   大路   经济开发区   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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