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组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包组一
韶关市臭氧源解析和细颗粒物在线源解析研究项目
1项
2000000.00
包组二
韶关市臭氧污染特征与环境气象条件影响研究项目
1项
800000.00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各包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提供本招标文件的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交的材料均有相关部门盖章或电子印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时提供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查询结果提供资格审查,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已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11号一楼
方式:现场报名/邮购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11号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以现场报名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格式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sgruicheng.com/下载)。
(2)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sgruicheng.com/下载)。
注: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了资格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
联系方式:0751-8623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11号一楼
联系方式:0751-860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1-860899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24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韶关市臭氧源解析和细颗粒物在线源解析研究与臭氧污染特征与韶关环境气象条件影响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韶关市臭氧源解析和细颗粒物在线源解析研究与臭氧污染特征与韶关环境气象条件影响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266162
信息来源: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4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4 18:26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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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韶关 韶关市 臭氧 项目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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