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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房山区交通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时间:2020-08-25 16: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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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18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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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房山区交通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及招标代理公司邮箱(wysh304@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YSHCG304-2020-007

项目名称:房山区交通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764.0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64.01676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房山区交通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违章禁停监控设备、闯红灯非现场执法设备、交通智能系统设备、监控杆、交通标志、综合检测软件的软硬件设备购置,视频巡逻、交通违法人工抓拍等应用系统的开发,以及相关的配套工程、系统集成、通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关于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房财政采[2020]15号)鼓励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3 经营状态: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6日 至 2020年09月01日 ,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及招标代理公司邮箱(wysh304@163.com)

方式:

本工程招标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期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投标。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且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按照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市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投标人须将合格登记资料按本公告要求加盖公章后,扫描生成一个整体PDF格式文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名称,所投标段资料单独扫描添加到邮箱附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话告知工作人员(010-89368283转407),通过审核后,投标人可办理交费手续,同期将符合要求的纸版登记资料和领取登记签到表邮寄至指定地点,并将电汇和邮寄凭证截屏发送指定邮箱,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完成上述工作,超出有效期的,将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批复文号:房财政采[2020]344号。其他内容详见本项目附件招标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1号        

联系方式:张哓程 电话010-893668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联系方式:李小川、何术朋、王玉伟 电话010- 893688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川、何术朋、王玉伟

电 话:  89368847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房山区交通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房山区交通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344629
信息来源: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5 16:1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来源: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房山区   交通   北京市   管理委员会   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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