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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教育局幼儿园数字化网络及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8-26 14:1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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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B2020-22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教育局幼儿园数字化网络及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教育局幼儿园数字化网络及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长春新区政府采购申请委托招标审批表(审批表编号:XQZC2020-065)批准实施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教育局幼儿园数字化网络及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SDZB2020-22 2.3采购内容:长春新区教育局幼儿园数字化网络及舞台灯光设备采购 2.4采购预算:590000元 2.5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送货上门服务。 2.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生产经营范围需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及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3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提供2020年1月-2020年7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的相关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并截图);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中小型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详见长新财字【2019】50号、长财采购【2019】594号文件),提供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受疫情影响,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至 2020 年 9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45846681@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成功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生产经营范围需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 (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证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的查询结果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提供中小企业承诺书; (6)提供2020年1月-2020年7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的相关材料;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9 月 17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大厅2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新区教育局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人:龙先生 电 话:0431-8253854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 联系人:朱珊珊 电 话:13756543399
监督部门: 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31-81335709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7日 至 2020年09月0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部分 方式:详见公告正文部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大厅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教育局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龙先生0431-82538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 联系方式:朱珊珊13756543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珊珊 电 话: 1375654339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新区教育局幼儿园数字化网络及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新区教育局幼儿园数字化网络及舞台灯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423805 信息来源: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6 14:1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来源:长春新区教育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网络 幼儿园 长春 项目 舞台灯光 上一篇: 天津御河沿置业有限公司中北镇梁晨馨园、御宏家园及商业、幼儿园项目竣工测绘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天津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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