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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服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
时间:2020-08-26 18:3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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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0-009 项目名称: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服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服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CG2020-009); (二)用途:工作需要; (三)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招标人无义务保证每年采购的实际数量。 (四)项目预算金额:约人民币100万元,本预算仅供投标人参考,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五)招标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 (六)服务期:从供货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2年内招标人如需新制作工作服的,须按中标价中所列的单价供应,如选择非投标文件中的所响应的面料的,价格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协商。 合同履行期限:从供货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2年内招标人如需新制作工作服的,须按中标价中所列的单价供应,如选择非投标文件中的所响应的面料的,价格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协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二)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三)投标人应当具备所投报产品的供货能力以及保证所投报产品的来源渠道合法;(四)同意和签署《参加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质量评价承诺书》;(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六)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7日 至 2020年09月0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2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帐号:103001517010006386,开户行:广发银行江门分行)。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门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 88 号 3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资料的原件、提交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滨江供水有限公司、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江门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江门公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平润福供水有限公司、江门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44号 联系方式:薛原 0750-3281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联系方式:江佩岑0750-3527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佩岑 电 话: 0750-352783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服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服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439755 信息来源: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6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6 18:3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来源: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滨江供水有限公司、江门市睦洲润源供水有限公司、江门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江门公用检测科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江门 股份有限公司 水务 工作服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某部医院防控疫情医疗设备应急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辽宁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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