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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平原造林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
时间:2020-08-27 11: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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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2020121-001(F) 项目名称:2015年度平原造林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预算批复文号:牛财预指(2020)第057号 采购需求:协助采购人完成牛栏山镇镇域内2个村共计97382平方米的绿化养护工作,养护质量达到《城镇绿地养护管理规范》(DB11/T213-2014)三级标准。 服务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镇域内 采购品目:C1303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4.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7日 至 2020年09月0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顺平辅线188号1幢2层2209室 方式:鼓励以电子邮件、邮递等非现场方式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顺平辅线188号1幢2层22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鼓励以电子邮件、邮递等非现场方式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须将上述费用使用公司账户电汇或转账至以下账户,并注明“2015年度平原造林养护项目招标文件费”: 帐户名:北京博睿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顺义区支行 帐号: 1100 1008 7000 5301 2338 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经办人身份证或驾驶证等身份证明 3)招标文件费缴费凭证。 如采取非现场方式获取文件,潜在投标人需要在公告期限内将上述资料以 PDF 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boruifeng999@163.com,邮件标题为“获取(2015年度平原造林养护项目)招标文件”,正文写明投标人名称、通讯地址、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地址等。 采购代理机构收悉信息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按要求提供了全部资料的潜在投标人发送PDF格式电子版招标文件,随后将纸质文件以邮寄形式发出。 如采用现场方式获取文件,潜在投标人需要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办人身份证或驾驶证等身份证明复印件现场购买。 二、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价格20分;其他因素80分。 3.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府前街9号 联系方式:崔志永 010-69411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博睿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北侧(机关) 联系方式:李雪、胡珊珊 010-61409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胡珊珊 电 话: 010-61409078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平原造林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平原造林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8503041 信息来源:北京博睿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8月2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8-27 11:3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来源: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顺义区 平原 牛栏 项目 北京市 上一篇: 赤城县雕鹗镇羊官村2020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养殖小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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